藥劑科簡介

2024SNQ  藥劑科 鐵馬藥方便 以BI智能科技優化行動藥事結合社區衰弱篩查的創新服務


2023SNQ  個人化智能藥事戰情室 BI攜手跨界守護長照機構用藥安全


2022 SNQ 跨機構主動型藥事照護服務 遠距藥事照護的導入應用


藥事服務內容

 門急診調劑組

一、門診、急診處方作業

以「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為準則調劑門診與急診用藥,凡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規定之慢性病,得依病情需要給予30天以內之用量。本院藥局僅接受本院開立之處方箋,非本院處方恕不能受理領藥事宜。
門診、急診調劑作業已全面實施電腦化,醫師在診間開立藥囑後,藥局可同步列印藥品調配單及藥袋,以節省病患候藥時間。藥袋上的資訊均符合病人用藥安全等相關規定,載有病患姓名、性別、年齡、領藥號、病歷號、藥品名稱、數量、天數、劑量、服用方法、適應症、副作用、警語、藥品外觀描述、醫院(藥局)名稱、地點、調劑及核對藥師及調劑年、月、日及藥害救濟網站等基本資料,藥師於交付藥品前,應再次確認處方的正確與合理性,並指導病人如何用藥,以保障病人的用藥安全。 
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使用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之醫師必需領有管制藥品使用執照及登錄,並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方能調劑,以避免濫用管制性藥品,而衍生的社會問題。

二、慢性病連續處方作業

經醫師診斷確定病情穩定,僅需長期服用同一處方藥品治療之慢性病患,得順利再調劑領藥,免除重複就診之不便。依「全民健康保險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要點」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慢性病經診斷確定,且須長期以相同藥物治療者,醫師得以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2.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效期間最長為3個月,調劑次數以醫師於連續處方箋上註明為限,但最多不得超過3次,且每次調劑不得超過1個月份。
  3.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服藥期間如病情發生變化,應立即就醫。如有下列情形者,應再次就診,重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1)因病情變化需要增減或更換藥品
    (2)遺失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3)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逾有效期限
  4.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須待上次給藥期間屆滿14日後,始得憑原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再次調劑。
  5.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如預定出國超過1個月,得於領藥時出具機票等證明文件,先行領取下個月之用藥量。但當次之全部給藥量以2個月為限。
  6. 藥事法所規定之麻醉藥品不得使用於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三、門診用藥整合處方

因應病患病情上的需求,需同時就診兩個以上科別之病人,為避免藥品重覆使用及醫療資源浪費,本院藥師於門診處方交付藥品前,會再次確認處方的正確與合理性,以及是否有藥品重覆使用的現象,以保障病人的用藥安全。

四、用藥諮詢服務

為提供門診病人用藥方面的服務,於門診藥局領藥櫃檯右側設有「藥物諮詢」處,由藥師負責門診病患的用藥諮詢與服務。服務內容包括藥物之正確服用常識、使用方法、使用或服用多種藥物時應注意之事項、藥物之用途與療效、藥物不良反應(副作用)及處理方式、忘記服藥時處理方式及特定用藥指導等,以提供完善的用藥指導與服務。

 住院調劑組

本院住院藥局實施單一藥品給藥制度,單一藥品給藥制度係在住院病人藥物治療中,病患所服用之藥品完全經由藥師調配成單一藥品包裝,分別置於藥車之藥盒中,由護理人員每日定時向藥局領取,並按照藥品包裝上所指示之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服藥時間給病人服用的一種藥品配送制度。未來將引進單一劑量給藥制度(Unit Dose Distribution System; UDDS),加強落實雙重查核,以促進病人用藥安全及藥事照顧。以確保病人達到一個明確的治療目標,提升病人的生活品質。病人的整體治療目標包括:1.疾病治癒 2.去除或減輕病人的症狀 3.中止或減緩疾病的進展速度 4.預防疾病和症狀的產生。藥師在臨床上發現、解決及預防藥物問題的產生,讓病人達到治療的目標,並提升病人用藥安全。

 臨床藥學組

一、藥物血中濃度監測

藥物血中濃度監測(Therapeutic drug monitoring; TDM)是針對安全指數較小,副作用及動力學參數受個體差異而影響血中濃度較大之藥品,例如:Digoxin,Gentamicin,Theophylline,Phenytoin等藥物在血液中的分布情形,藥物動力學資訊的提供,可協助醫師調整適當的劑量與用法,使病患獲得安全且良好之醫療照顧。

二、藥物諮詢服務

主動提供醫師、護士、營養師等醫療人員藥物相關訊息,對於醫療人員提出與藥物相關之問題時,臨床藥師必須查詢文獻並迅速回覆。諮詢服務內容包括:藥物性質、藥理作用、安定性、相容性、使用劑量、給藥途徑、治療用途、臨床適應症、使用禁忌、藥物交互作用、藥物動力學及藥物不良反應等資訊。

三、藥物治療觀察

藥師參與住院病人的藥物治療時,應依據病情和用藥歷史評估用藥的合理性,以確保病人的用藥安全,觀察的項目包括:病人服藥的順從性、藥物過敏、藥物交互作用、使用藥物的必要性、可能影響藥物劑量變化的因素、即時防範任何可能發生的給藥錯誤、以及監測藥物治療之有效性、副作用和毒性,必要時,可建議醫師更改病人的藥物治療計畫。

四、藥物不良反應通報

藥物不良反應是指病人使用藥品期間所發生任何的不良事件,且不管是否與藥物有關,包括:

  1. 在專業執行下,藥品使用過程中所發生之不良事件
  2. 意外或蓄意藥品過量所造的不良事件
  3. 藥品濫用造成的不良事件
  4. 藥品戒斷所產生的不良事件
  5. 顯著未達預期的藥理作用

藥劑部門為醫院內藥物不良反應的通報窗口,當發現或收到院內的藥物不良反應通報時,由臨床藥師進行不良反應的追蹤、評估及通報至衛生署藥品不良反應通報中心。

五、藥物使用評估

藥物使用評估(DUE)在臨床藥學的服務項目中,常扮演多重的角色,也是醫院醫療品質評估的重點項目之一,主要評估包括:

  1. 醫院即將引進的新藥或欲刪除之藥物品項,提供全面性的藥物評估資訊,作為藥事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2. 專案使用藥品以及院內藥品使用規範之修訂
  3. 臨床病患藥物治療效果之追蹤評估

 藥品管理組

負責藥品管理行政業務、督導庫存管理作業及電腦藥品檔維護等業務並負責藥品庫存管理、申請、點收、驗收、撥發、藥品請購、補過帳及藥品運補、上架及相關事物之處理,定期及不定期督導各門診及住院藥局、護理站備藥,盤盈或盤虧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