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掛號收費

◎ 門診各類身分收費

身     份掛 號 費(NT$)全民健康保險地區醫院部份負擔規定
西醫部份負擔(NT$)
健保10080
65歲以上5080
福保00
榮民(無職業之榮民)00
榮民證(有職業之榮民)080
持殘障手冊050
三歲以下兒童1000
特約機關5080

◎ 藥品部份負擔

藥費(NT$)藥費部份負擔
(NT$)
藥費(NT$)藥費部份負擔
(NT$)
100元以下0元601~700元120元
101~200元20元701~800元140元
201~300元40元801~900元160元
301~400元60元901~1000元180元
401~500元80元1000元以上200元
501~600元100元– 

◎ 免部份負擔之對象

  1. 衛生主管機關訂定之重大傷病患者。
    (需為有效期限內並符合當次就診診斷之重大傷病)
  2. 職業傷害或職業病。
  3. 三歲以下兒童及百歲人瑞。
  4. 榮民。
  5. 低收入戶(福保)。
  6. 役男、替代役(102.01.01實施)

◎ 另外優待之對象

  1. 經轉診就醫(持轉診單)門診基本部份負擔50元。
  2. 門急診手術後、出院後一個月內第一次回診者,優待部份負擔30元。
  3. 同日看診兩科(含)以上,第二科免收掛號費。

◎ 批價櫃檯服務專線

    TEL:(04)8383995 轉分機3152